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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海豐化工實業(yè)有限公司地塊位于鄂州市華容區(qū)段店鎮(zhèn)黃柏山,占地總面積約9066m2,周邊為居民區(qū)、在產(chǎn)企業(yè)、長江等。該地塊于1986年建廠投產(chǎn),主要從事凈水劑、農(nóng)藥化工生產(chǎn)制造,主要產(chǎn)品有聚合氯化鋁、六六六、異稻瘟凈、甲基對硫磷等。該地塊于2008 年全部停產(chǎn),2013年基本完成建(構)筑物拆除工作。該地塊為經(jīng)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,根據(jù)《鄂州市城鄉(xiāng)總體規(guī)劃過渡性總圖》,該地塊土地規(guī)劃用途為二類工業(yè)用地,依照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(以下簡稱《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),該地塊土壤執(zhí)行第二類用地標準。
2019年,鐵漢環(huán)保集團有限公司依次編制完成了《鄂州海豐化工有限公司遺留場地場地調查與風險評估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調查評估報告》)《鄂州海豐化工有限公司遺密場地場地治理修復技術方案》(以下簡稱修復方案)。根據(jù)《調查評估報告》,鄂州海豐化工實業(yè)有限公司地塊紅線范圍內土壤修復的關注污染物包括β-六六六,修復目標分別為0.92mg/kg。地塊內土壤修復范圍總面積為 3695.08m2,總方量12241.51m3。依據(jù)《修復方案》,該地塊污染土壤采取異位化學氧化-還原技術。
2025年,湖北三和管樁有限公司委托武漢百方環(huán)??萍加邢薰揪幹仆瓿闪?/span>《鄂州海豐化工實業(yè)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效果評估(回顧性調查與評估)報告》(備案稿)。報告主要結論如下:
1、修復工程工程量
修復工程于2019年對地塊內約 12241.51m3污染土壤采用原地異位化學氧化工藝進行了修復。
2、效果評估驗收監(jiān)測結果
根據(jù)《鄂州海豐化工有限公司遺留場地污染地塊修復效果評估驗收報告》(2020年1月),地塊經(jīng)清理與修復后,地塊基坑、修復后土壤、二次污染區(qū)的修復目標污染物β-六六六的檢測值均滿足修復目標值。
3、回顧性調查評估結果
根據(jù)《湖北三和管樁有限公司(原鄂州海豐化工實業(yè)有限公司)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》(2024年6月),地塊經(jīng)修復后,土壤中各監(jiān)測因子含量均低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、浙江省地方標準《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DB33/T892-2022)表.2中非敏感用地篩選值、河北省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》(DB13/T5216-2022)表1 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地下水中各因子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Ⅳ類標準要求。
綜上,各項監(jiān)測結果表明,本地塊經(jīng)清理與修復后,地塊相關效果評估的檢測值能滿足修復效果評估標準?;仡櫺哉{查評估結果表明,地塊土壤中各監(jiān)測因子含量均能滿足第二類用地篩選值,地下水中各因子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Ⅳ類標準。因此,該地塊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確定的修復目標,其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滿足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可以安全利用。